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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我不是在唬爛!

***

話說我組了個樂團
我和我朋友
一個我在赫胖認識的朋友
很聊的開
在還沒考試之前就說好上大學後要組團
考完後
我跟他實現了我的諾言

***

但是
我會打一點點的鼓
他會吉他
還差很多人
他開始找人

一開始
在網路上有個叫理查的傢伙
找上門
OK
出來聊過後
決定要跟他組組看
我們橋了很多歌他都不太喜歡
最後他選了邦喬飛的
"YOU GIVE LOVE AND BAD NAME"
OK
我是沒差
反正那首鼓很簡單
兩天就可以練好+搞花樣
結果
第一次練團
我實在沒辦法
被臨時徵招
實在脫不了身

這是我的錯

***

第二次
說好要出來
你卻在前一天說你妹要開學沒辦法
OK
我們也遷就於你了
不跟你計較

***

再下一次
說好要中午出來練團
應該也要先預約好練團室才對吧?!
你沒有

而且
我12點20分就到了
打給吉他手
他睡過頭
但是他也馬上趕過來了
你咧?!
你說你在士林站可以馬上過來

我等你
你讓我等了快半個小時
OK
沒差
你出現後我請你先去預約看看
看有或沒有都打給我
你說好
說真的
我實在想不出來士林有練團室可以用
我就看你要玩啥把戲
結果
你就跟青春的小鳥一樣
一去不赴返
要等到吉他手到了我再打給你你才接電話
你說你預約到4點半的
OK
4點半就4點半
吉他手都特地請假要練團了
結果
我在4點多打過去
你說你會到
好等你
結果我和吉他手等到5點多
是怎樣?!
逼我暴走士林嗎?!
靠!
算了
你又不是很強
我沒必要遷就餘你
不是找不到人
算了


***


算了!!!!

我們已經又有人了!!!!

不差你一個!!!

就算全世界的音樂人都死光了
我也不會找你!!!!!!
媽的!!!
氣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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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yneev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